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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才一次的世界杯足球赛,不能不珍惜这个机会,除了看球,品牌还要借力世界杯,通过视觉文案等方式进行品牌传播。
“过足瘾”是许多品牌借力世界杯的切入点,这忽然成了“万金油”式的切入点。
还有就是“提醒式”文案,如:“世界杯期间看球,别忘了XXXX”。
当然厉害的品牌厉害之处在于,可以将自己品牌的名称或产品或服务融入到上述或其他切入点中。
当然,仍然提醒一下版权意识。凡与世界杯足球赛相关的标志,如世界杯的名称、会徽、吉祥物、大力神杯等,其文字和形象均受到法律的保护,仅国际足球联合(FIFA)拥有版权和商标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因此,对世界杯的名称、会徽、吉祥物、大力神杯等文字和形象的使用,要特别慎重。好了,下面看各大品牌的世界杯借力文案:
作者:陈永东,新媒体跨界研究与实践者,横跨新媒体创意、新媒体传播、新媒体营销、新媒体艺术及新媒体技术等领域,上海戏剧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商业广告协会(CAAC)数字营销研究中心研究员,2008年中国十大IT博主,2015年、2016年微博V影响力科技评论大V,知名新媒体评论人。出版《企业微博营销》、《赢在新媒体思维》及《智能营销》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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