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 2.0”计划全面铺开以来,中国职业篮球联赛在商务开发、资源配置、品牌建设等方面不断迭代升级,其中核心举措之一是创新了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注册制度、合同制度、薪酬制度等配置,有力推动了中国职业篮球转会市场的发展。然而,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市场出现信息不对称、短期行为、信任危机等问题,严重制约职业篮球联赛的高质量发展。如何协调与均衡各方利益关系不仅影响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市场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我国职业篮球高质量发展水平。鉴于此,本研究以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博弈关系及协调机制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资料、实地调研与访谈、社会网络分析、演化博弈分析、扎根理论以及案例分析等方法,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演化博弈理论以及行动者网络理论为理论基础,按照发现问题、现状呈现、问题剖析、理论建构、实证分析、实现策略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主要研究内容以及结论如下:第一,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利益相关者博弈关系演进历程经历了初创起步阶段(1995-2004年)、模仿探索阶段(2004-2014年)以及锐意改革阶段(2014-至今),分别呈现政府主导、桎梏纷繁;调整规范、权力转移;统筹设计、全面发展的阶段特征。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利益相关者发展现状特征如下:政策制度环境趋向理性规范、组织体系日臻完善、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利益结构日益分化、参与形式日渐多样等。基于此,进一步梳理了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利益相关者博弈失衡典型案例,提出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构建的功能:识别多元利益诉求,赋能利益相关者利益获取;矫正行为偏差,防范与消解利益相关者冲突;搭建信任平台,激励与保障利益相关者实质性参与。第二,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SNA)构建主要利益相关者的邻接矩阵,解构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利益相关者影响关系结构,并借鉴米切尔评分法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主体包括:中国篮协、CBA公司、地方体育局、职业篮球俱乐部、职业篮球运动员、经纪人。这些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包含政绩追寻、公共服务、经济收益、个体发展等,多元利益诉求与行为逻辑之间又重合也有冲突的部分。在转会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呈现转会监管主体、市场主体及运动员个体“权责规则性”博弈;转会市场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主体“归属与配置性”;转会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交易性”博弈。基于此,发现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利益相关者协调困境表现在:转会政策法规粗放,宏观设计与微观执行偏差;共同体意识薄弱,多元化需求与不平衡供给矛盾;利益诉求表达不畅,主体间存在孤岛现象;各主体实质参与不足,个体发展与集体规范对立;诚信交易缺失,各主体出现信任危机;奖惩机制不健全,主体博弈关系路径依赖。第三,从监管维度、供给维度以及需求维度将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分为转会监管方、转会服务供给方、转会需求方,从这三个维度分析各利益方演化博弈策略选择。转会监管方即中国篮协、地方体育局是转会中监督者、管理者以及调控者;转会服务供给方即CBA公司、各职业篮球俱乐部是转会服务提供者,转会需求方即职业篮球运动员、篮球经纪人是转会需求者、获益者。三方核心利益相关者分别具有“介入/不介入”、“支持/不支持”,“守约/违约”的策略选择,共组成了8种策略选择组合。三方主体在博弈中均为有限理性,受自身认知等方面限制,其策略选择是一个动态调整过程,同时受到并影响其他两方的策略选择。研究发现,转会管理方选择“介入”转会的策略是实现三方稳定均衡状态的有力保障。转会管理方选择“介入”策略,对转会服务供给方是否选择“支持”策略具有显著影响,但对转会需求方是否选择“守约”策略影响并不突出。当转会管理方选择“介入”策略后,督促转会服务供给方选择“支持”策略,加大对转会需求方选择“守约”策略的奖励,最终形成均衡状态。转会需求方是整个职业篮球球员转会活动的实践方,但其主导权相对缺乏,在三方博弈当中处于弱势地位,其是否选择“守约”策略,仅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演化趋势产生影响,并不能改变最终演化结果。第四,探索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要素结构,并构建利益协调机制理论模型。结合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演化博弈结果,深入挖掘影响各核心利益主体行为策略选择的协调要素,运用扎根理论方法的质性访谈手段,对中国篮协、CBA公司、地方体育局、职业篮球俱乐部等管理人员以及职业篮球运动员、篮球经纪人、领域内专家学者等为访谈对象,经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以及选择式编码提炼了1个核心范畴、6个主范畴、16个概念范畴。根据扎根理论提炼的6个系统环境基础、协调动力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主体互动机制、异议协商机制、协调结果评价奖惩机制,构建了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理论模型,呈现“协调开启-协调过程-协调结束”的阶段。引入行动者网络理论框架,通过“行动者-转移-网络”的异质性行动者搭建利益联盟框架解构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将之与本部分所构建的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理论模型进行互证与对话,结果证实了本研究探索的理论框架科学性与可信性。第五,选取王哲林、高诗岩转会案例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相关管理人员、参与人员等进行实地调研访谈,对构建的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理论模型进行验证。在案例验证中按照理论模型结构对转会案例中关键要素进行结构化处理,通过案例中关键变量描述以验证理论模型的合理性。案例验证结果表明,本研究所构建的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理论模型与实践基本吻合,说明该理论模型具有较高的外部效度。案例实证发现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实践中难以找到与理论模型完全拟合的协调过程,因此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理论模型是一个理想化的理论模型。综合以上研究,确定了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中利益相关者博弈的协调机制,未来需要沿循机制予以深化推进,提出我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核心利益相关者协调发展的优化策略:紧扣新时代命题,增强转会市场高质量发展理念与战略引导;完善职业篮球运动员转会制度建设,强化政策执行过程控制管理;构建转会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主体的互动交流;推进现代化治理结构转型,重构权责明晰的协作关系;补强转会市场体系建设,引入转会博弈均衡和利益补偿机制;深化转会市场绩效评价,完善多主体激励与监督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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